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劳动仲裁应该怎么说

发布时间:2025-12-02 | 作者:吴亮律师 15555555523(微信同号)
劳动仲裁开庭陈述的核心,是围绕仲裁请求和事实依据,条理清晰、客观陈述。以下分情况为您说明:
1. 主张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:需清晰说明入职时间、未签书面合同的事实,以及月工资标准、计算差额的期间和金额。例如:“我2023年1月1日入职某公司,公司未签书面合同,月工资8000元,2023年2月1日至12月31日共11个月,双倍工资差额88000元。”
2. 主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:需陈述解除时间、公司理由,并指出违法之处。例如:“公司2024年3月15日以‘业绩不达标’为由解除合同,但未提供合法考核制度和业绩不达标的证据,属于违法解除。我工作2年3个月,月工资10000元,应支付50000元赔偿金(
2.5个月工资的二倍)。”
3. 主张拖欠工资:需说明拖欠期间、每月应发/已发工资及拖欠金额。例如:“2024年1月至3月公司拖欠我工资30000元,其中1月应发10000元、实发0元;2月应发10000元、实发0元;3月应发10000元、实发0元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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